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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冠諭

到底只用通訊軟體來進行請假合不合乎勞基法的規定,目前還是有很大的爭議,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這邊建議勞工除了爭取自身權益外,也要多從雙方互動的角度著想,試想,如果連一通電話都不給就直接要求企業主要給予休假,如果你是企業主會有何感受?

 

我想只要禮數做足,企業也不會刻意刁難員工的,若真的遇到不良的企業,此時再訴諸法規來為自己爭取權益也不遲。

 

參考新聞連結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413/591631/

 

(原文轉載)用LINE請假被開除 法官:算曠職無誤

2015/04/13 14:07 239579 LINE分享

裕毛屋連鎖超商台中陳姓副組長去年身體不適就醫後,以手機通信通訊軟體LINE先後3次向店長請病假,店長回覆「yes」,陳男認為請假獲准,從第一次請假起連續12天沒到公司上班,不料第10天就被公司依曠職逾3天為由開除,事後陳男指控裕毛屋不當解僱違反《勞基法》,提告請求給付資遣費、加班費等,但台中地院指陳男透過LINE請假不符公司規定,公司認定曠職無誤,今判裕毛屋只須付陳男22萬7千元加班費。
 
陳男指控,去年7月1日他因胸口痛,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心臟科求診,並拍下藥單透過LINE傳給店長,店長回覆「在家好好休息」;同月5日、12日他到台中醫院掛診,仍透過LINE請病假,店長均回覆「yes」,他認為請假獲准,自7月1日起就在家養病,不料7月10日人事課長卻傳簡訊給所有同事,違法指他曠職超過3天已遭開除,還將他從公司LINE群組剔除。

裕毛屋辯稱,公司多次打電話找不到陳男,陳男不回電又未依公司規定請病假並檢附證明,還自行退出公司LINE群組,且醫院證明顯示陳男並無心臟疾病,無在家修養的必要,加上陳男在外自行開店兼營副業,公司才依《勞基法》規定將他解僱。

台中地院認為,陳男透過LINE群組知會公司需請病假後,未依公司請假規定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辦妥請假手續,已屬無故不到職,公司認定他曠職無誤,今判裕毛屋無須給付資遣費,只須支付陳男先前未領的加班費22萬7千元。仍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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