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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冠諭
一個制度的變更,絕對有人權益有受損,也會有人因此受益。
針對勞動部即將將公寓大廈管委會受雇員工納入適用勞基法,對於物業管理公司將是一大利多,因為原本可能僅限於住戶聘請的大樓管理員,將因住戶擔心可能產生勞資糾紛,進而轉向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約,由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提供大樓服務人員進行服務,相信此產業將進入另外一個新的發展契機。
參考新聞連結網址: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8726614.shtml#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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