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盧冠諭

提醒大家,今年應該特別注意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條文,其中過勞相關條款,將成為勞檢重點項目。

 

參考新聞連結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tw/n95679/%E8%81%B7%E5%AE%89%E6%B3%953%E6%97%A5%E4%B8%8A%E8%B7%AF-%E7%B4%8D%E9%98%B2%E9%81%8E%E5%8B%9E%E6%A2%9D%E6%AC%BE.html

 

大紀元電子日報

 

(原文轉載)職安法3日上路納防過勞條款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宣布《職業安全衛生法》3日正式上路,並以二階段施行方式,保障勞工人數由667萬人擴大到1,067萬人,並納入「防過勞」條款,雇主若無預防過勞措施或導致勞工過勞職業病,罰鍰額度可從原本的315萬元,提高至330萬元。

職安署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法》分兩階段上路,施行第一階段41種附屬法規已配合修正發布,包括「防過勞」條款,雇主須對輪班、夜間或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進行預防,否則可處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罰鍰,若因此導致勞工過勞致職業病,罰鍰可提高至30萬元。

職安署說,明年11日施行的第二階段新措施,則包括建構機械、設備、器具驗證、化學品登錄及分級管理制度、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的母性健康保護措施等監督機制,盼藉由源頭管理及風險分級管理機制,提升我國安全健康勞動力。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盧冠諭
    全站熱搜

    jerrylu1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