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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趨勢解讀:
文/盧冠諭
連鎖加盟通路在進行通路佈局時,通常有兩種作法:第一,自創品牌。透過自行建立品牌,來進行通路佈局;第二,代理品牌。透過代理國外知名品牌,藉由其品牌知名度,讓通路能快速獲得消費者認同。
兩者的作法各有優缺點,自創品牌產生的問題是,初期品牌的建置成本高昂,消費者也不一定會買單,而代理國外知名品牌常見的問題則是,當該品牌在當地獲得消費者認同後,國外母公司就會希望回收相關經營權,由母公司在當地成立子公司經營。
因此,對於後者的應對方式,建議在進行品牌授權簽約時,能以較長約的模式進行簽約,並附帶註明相關買回規定,以減少上述狀況發生。
除此之外,其實要能創造品牌授權公司與品牌代理公司,雙贏的最佳模式為,品牌代理公司的經營績效卓越,整體的表現讓品牌授權公司自認以授權的模式,較能獲得最大利益,如此方能確保能持續維持通路品牌的經營代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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