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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冠諭

家事勞工勞動權益指導原則訂定後,對於家庭內有聘請家事勞工的雇主,應該影響非常大,不只薪資大幅提高,各項勞工權益,例如:每天須連續休息8小時、7天休1天假、1年須有7天特休假、享有婚喪假、外勞生病時「雇主應善盡照顧責任」、性騷擾及勞工安全衛生保障等條款等原則均有明訂,此行政指導原則雖不具法律強制力,但相關原則將納入勞雇勞動契約,具有民法契約效力,雇主若違反將有民事責任,因此,雇主還是必須密切注意避免違法。

 

參考新聞連結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17000443-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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