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趨勢解讀:
文/盧冠諭
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經營往往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有些人認為企業應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以回饋社會,有些人認為企業應以營利為目的,唯有讓企業獲利,員工方能獲得穩定的工作,社會自然可以安定發展。
由此可知,在企業經營方針上,可以說是有非常大的討論空間,以本篇的案例而言,捐贈「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簡稱AED)提供給通路來進行市民健康危急時使用,固然立意良善,但捐贈單位似乎缺少完整性的配套措施,例如:使用人員之教育訓練、各通路配置器材的公平性,僅選擇某一通路作為希望配合單位,自然會讓人覺得有點強加所難,以及擔心相關器材的使用方式是否會出問題。
換個角度看,固然該通路婉拒配合設置的立場似乎有理,但是卻忘記了,這幾年超商通路在顧客關係管理上之經營,對於一般市民大眾的印象,是什麼都可以協助提供、是一個配合政府政策的急難救助單位,自然樹大招風,只要有需求的單位,第一個想到合作的對象幾乎都是超商通路,因此當各地決策標準不一時,自然會讓人覺得有大小眼的感覺。
因此,建議各通路在進行各項政策推動時,應謹慎處理,儘量讓各地決策標準維持一致,若有不同政策考量時,與需求單位之完善溝通非常重要,避免原本單純的事件被擴大解讀,影響企業之品牌聲譽,畢竟品牌知名度愈大的企業,其洞見觀瞻,都是大眾注目的焦點。
參考資料來源:
28台傻瓜電擊器捐超商竟遭拒【聯合報╱記者魯永明 /嘉義報導】【2014/01/07 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8408058.shtml#ixzz2plMSOn5y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