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冠諭
盡你全力,做你最行的事情。---查爾斯‧韓第著《你拿什麼定義自己?》;天下文化出版
反思:所謂:「貪多嚼不爛。」通常一般人在吃到飽餐廳用餐時,見到琳瑯滿目的各式餐點,就會不自覺拼命夾、拼命吃,深恐吃不夠本,但往往在吃到最後已經吃不下之時,才發現自己吃的東西根本不符合所花費的金額。
而業者也利用消費者的弱點,故意以大量豐富陳列的方式,陳列成本較低的甜點、飲料、麵食、各式菜餚…等,吸引消費者多食用,以減少昂貴食材的消耗,進而大發利市。
換個角度看,在職場上其實也有相似的狀況發生,許多職場工作者因為渴望快速成功,或是害怕被取代,而想盡辦法培養第二、第三專長,或是什麼東西都想要沾一下,以求自己可以不要被替代,這樣的做法看似讓自己成為通才,殊不知最後卻成為「樣樣通,樣樣鬆。」的鬆才。
個人認為並非多元能力的展現不重要,而是應該專注在某一專長上,讓自己能被其他人看見,才是職場能否勝出的關鍵,就像是一根釘子與一把鎚子,何者能一戳布袋即可露出,答案應該顯而易見。
因此,唯有先盡你全力,做你最行的事情,成為該領域的翹楚,再延伸相關專長與能力於其他領域,發展成第二或第三專長,是職場成功的關鍵成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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