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盧冠諭
參考連結網址:
http://www.hrc.org.tw/ugC_Course_Detail.asp?hidPage1=1&hidCourseID=331&hidFType=&txtSSubject=&hidCourseCatID=0&txtSBgnDate=&txtSEndDate=
主辦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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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單位 |
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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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對象 |
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僅補助20人,依職訓局網站報名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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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
【報名方式】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報名 【招生對象】 1.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身分,職訓局補助80%費用。 2.全額補助特定對象: 具備上述資格且為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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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特色與效益 |
1.引導學員瞭解管理者的角色與職責,在工作中發揮應有的功能,訓練學員應有的正確態度;發揮組織效能,以團隊力量完成企業目標,能夠以科學化的思想及方法,掌握PDCA的程式,做好工作管理。 2.訓練學員主動積極發現問題的意識,以求新、求好、求變的精神在工作中進行必要的改善,瞭解培養人才的重要,並能在職場上對部屬進行工作中的教導與訓練。 3.訓練學員學習溝通的技巧與方法,建立職場中良好人際關係,透過有效溝通有效達成任務,掌握人性特點,能夠帶人帶心,激發部屬工作意願,提升工作士氣。 4.訓練學員建立自我領導做法,發揮領導力,培養成為具有影響魅力的優質領導者;共創雙贏局面,能夠以經營自我的觀念面對管理工作,使自己配合企業腳步不斷提組織團隊與管理執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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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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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
盧冠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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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期 |
2015/05/24 |
報名截止日 |
201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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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 |
104年05月24日-104年06月14日(星期日) 09:00~17:00 |
上課時數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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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教室(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288號9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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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上限 |
20 |
最少人數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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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費用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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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方案 |
一、$4,200元:職訓局補助80%$3,360元,學員自付$840元(費用含講師費、教材、證書,不含餐費)
二、依據職訓局104年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規定,學員須於開課前繳交全額費用共4,200元,待結訓後缺課未達1/4者,由職訓局匯款至學員個人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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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業證書 |
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結訓證書 |
核發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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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供餐 |
三餐 午餐 晚餐 |
系列課程 |
(打勾代表一人報名系列課程,可申不同人分別上單元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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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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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繳交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 2.契約書(本會提供) 3.存摺影本(存摺影本於結訓後匯款用) 【相關規定】 1.受訓學員出席時數未達受訓總時數3/4以上、未取得結訓證書、未填寫受訓學員意見調查表,不予補助 2.退費辦法: ※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本局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已開訓但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者:退訓練費50%。 ※已逾全期訓練課程時數三之之一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收取費用後,因故未開班者,應將已收取之費用全額退還;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3.需繳交之費用及文件,請於開課前一週繳齊,未繳齊者,視同放棄,由候補學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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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林小姐 |
電話 |
03-3356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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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03-334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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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b-learning.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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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上課當天繳交 支票抬頭請寫:「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林雙桂」 匯款戶名:「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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