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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冠諭

學術界針對企業內部教育訓練承辦人員,做了很多關於應該具備什麼能力的研究,我自己的碩士論文也針對這個主題來撰寫。

但在從事實務經驗一段很長的時間後,深深覺得有一項能力往往是訓練籌辦成功與否的關鍵,就是訓練承辦人員本身能否給予同仁或學員「信任」的能力,信任兩個字看起來很抽象,好像很難建立,其實要養成的過程沒這麼困難,關鍵在於你是將在企業內部辦教育訓練當成一份「工作」還是當成一份「志業」在做。

當你將訓練當成一份工作在做時,你的內心只有自己,只希望在舉辦教育訓練的過程中,趕快完成教育訓練,只求過程不出錯就好;當你將訓練當成一份志業在做時,你會不斷的思考這樣的訓練內容對於學員有何幫助,還有哪些精進的空間,並且不斷精進。

試想,上述兩者的作法,何者比較可以感動學員,答案應該很明確。因此,在教育訓練實務運作上,你就可以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明明同樣的訓練方案或是課程,但是由不同的同仁負責,在執行起來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哪怕這個課程已經完全標準化了。

原因很簡單,因為教育訓練肩負成己達人的重大使命,也是一件改變人心的重大工程,而非僅靠完成標準化的教材或是授課能力很強的講師就有辦法改變人心,唯有從學員的角度出發,思考怎樣可以幫助學員,並進行充分的溝通,經過一段時間的互信建立,學員才願意相信你是真心想要幫助他,才會願意改變自己現有的工作方式或是態度,讓教育訓練發揮原本預期希望達成的目的。

因此,身為教育訓練承辦人員,也許你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先建立與學員之間彼此的信任基礎,後續再提出各種解決方案時,將可以發揮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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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rylu1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